民航资源网新闻系统发稿流程

作为民航资源网的一员,了解新闻系统发稿流程非常重要。通过新闻系统,我们可以自己发布新闻,将民航信息及时发布共享。

 

发布教程:

1. 先到http://news.carnoc.com/login.jsp ,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如果没有通讯员账号,请点此http://news.carnoc.com/contribute.htm申请。申请后我们会尽快审核通知您。如有急事,您也可来电督促编辑尽快审核:0551-2319110。

2. 登录成功后,点击“发原创”进入新闻发布界面。如下图。

3. 拉菜单选择栏目(一般为“航企采风”)。另外请填写标题、来源等信息。如下图:

注意:如果从Word中拷贝文章,则需要点选下面红框按钮,以便清除Word中冗余代码。

 

4. 在新闻中加图,请查看下图和以下说明。

(1)上传图片请点击可视化界面中的图标

可以从民航图库中搜索图片,来搭配新闻,提高阅读性。参考例子:

东航争夺战:国航三剑式与东航的“悲剧性”

总负债达100亿新台币 远东航空公司申请重整

上图后,会自动修改图片为540的宽度,以便配合新闻。

   如觉得图片质量下降,可手工修图。(如何将大图修改为符合要求的图片,请参看修图教程。)

 

(2)插入已经上传的图片请点击可视化界面中的图标,选择所需图片后,会自动插入文中光标处。

 

 

二.新闻发布的规则(初稿)

总 则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内容。
  2. 稿件内容必须与民航业相关,包括:新闻、统计调查结果、资料、评论、观点等。
  3. 内容必须真实,不得编造。
  4. 不得对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进行恶意攻击。
  5. 稿件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
  6. 发布新闻文责一律由作者自负。
  7. 民航资源网保留对稿件修改、审查和最后发布的权利。

格 式

一、标题(必填)

标题可以是汉字半角字符或全角字符,但长度必须是40个半角字符或20个汉字。标题中间可用空格(全角、半角均可)和标点符号,将其分为两句。

二、来源新闻媒体(必填)

原创稿件必须在此栏填写作者单位全称。
转载稿件必须填写原载媒件名称。如原载媒体有纸质出版物,不管是从其电子版上还是从纸质出版物上摘录,均须在媒体名称加上书名号。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媒体名称均需加上国名或地区名,如:香港《文汇报》、新加坡《联合早报》。如无法找到原载媒体名称的稿件,此栏应填写“CARNOC新闻”

三、来源日期(必填)

格式为“20XX-XX-XX”(年-月-日)。原创稿件应为当日。转载稿件应为所摘录的媒体的刊登日期。

四、作者

原创稿件须注明作者姓名
转载稿件如注明了作者,应将其输入此栏。
同一职衔的作者之间须用顿号间隔,不同职衔的作者之间须用逗号间隔,如:“首席记者×××、××,记者×××、××,见习记者×××,实习生×××、××,通讯员×××、××”

五、所属栏目(必选)

应根据稿件内容选择相应的栏目。只能选择一项。

六、新闻等级(必选)

对读者关心的的重要新闻,可选“高级!”,稿件成功发布后将会在首页重要新闻和分类新闻里同时出现;其它稿件一律选择“普通”,发布后仅在分类新闻显示。只能选择一项。

七、图片

首页图片新闻是指CARNOC首页左上角显示有图片的新闻。

  1. 不论转载新闻或是原创新闻均须先将图片发布在CARNOC链接地址,粘贴在图片地址栏方可发布。
  2. 图片限用JPG或GIF格式,一般采用3:2的长宽比,特殊的可使用2:3长宽比。图片最长一边不得超过540点。
  3. 有多幅图片的可在CARNOC民航上论坛 - “民航贴图”中发贴,并在同一贴内跟贴,即可发布多张图片。
  4. 原创稿件每张图片必须加上图片说明,注明图片作者,如:“图2:×××××航空公司×××副总经理(左),×××银行行长××(右2)在双方合作协议上签字。摄影:××”

八、专题

每篇新闻至少要选择一个专题,多选不限。

机票价格、航班变班,政策现定等涉及普通旅客的新闻,均应同时选择“飞客新闻”。

九、新闻正文

格式要求:

  1. 每个自然段前空两格(必须为两个空格),自然段之间空一行。
    原自然段落首无空格者,可选择“选择现有回车版式”,系统将自动加上。
  2. 标点符号必须全部使用全角字符。
    时间分隔可用半角“:”;航线起止点之间统一用破折号;数字中的分节号必须用半角逗号。
  3. 稿件正文的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可统一使用半角或全角格式,但不得半角与全角混用。
  4. 稿件(特别是转载自台湾媒体的)正文中,不得出现“中华民国”等称谓,应改为台湾;不得使用民国纪年,必须改为公元纪年;不得将台湾地区领导人称为“总统”,所有台湾“中央”政府一级的职务、单位名称均应加上双引号,并加注“台湾”,如:“民航局长张国政”应改为“‘台湾民航局长’张国政”。
    台湾媒体中对中国大陆政府的称呼:如“中国”、“中共”等应改为“大陆”。
  5. 国名、货币名等词语应以中国大陆为标准。如:很多海外媒体中经常出现的“澳洲”、“纽西兰”、“星加坡”、“大马”均应分别改为“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
    “纽元”、“新元”、“令吉”等货币名应改为“新西兰元”、“新加坡元”、“林吉特”;
    “澳航”、“新航”、“新元”、“澳元”均方使用全称,以区分“澳大利亚航空公司”、“澳门航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新西兰航空公司”、“新西兰元”、“新加坡元”、“澳门元”、“澳大利亚元”等;
    “喷射机”应改为“喷气飞机”,“机师”应改为“飞行员”。

 

本规定将不断修改完善,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