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定》
民航资源中国网用户部
2000年11月25日
2001年05月14日第一次修订
2002年06月06日第二次修订
|
您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并对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的任何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合理地认为您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言论和其他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CARNOC作为业内站点,本着“宣传民航、支持民航、服务民航”的宗旨建设论坛及社区,请您在发言时遵守此宗旨。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之后,在您登记的电子信箱中将收到一封确认信件,请不要做任何更改,根据要求进行正式注册。您会得到一个密码及帐号,维持此密码和帐号的机密安全以及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应负完全的责任。所衍生之任何损失或损害,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负责。如果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您将立即通知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我们会为您妥善处理。
您经由本论坛上载、张贴传送之内容,完全是您而非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责任。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无法控制经由本论坛而张贴之内容,因此不保证前述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您了解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令人厌恶之内容。在任何情况下,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均不为任何内容负责,包含但不限於任何内容之任何错误或遗漏,以及经由本服务张贴或传送而衍生之任何损失或损害。但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有权删除任何前述内容并暂停您使用的帐号。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一定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非公开内容,除非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民航资源中国网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只有无条件的完全接受方可享受民航资源中国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 为了营造好的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服务氛围,并对积极参与和支持民航社区建设的网友表示感谢。对帖子得到推荐并放置到新闻、资料库、图库里的帖子原创(推荐)网友,将进行一定的奖励,并将经常性写出优秀文章的网友做特别推荐。 为维护民航社区的对外形象和交流,增设《论坛图片版权管理暂行办法》。请所有社员积极支持。 九、社员处理示例
请参考这里。 |
民航资源中国网
2000/11/19
2002/06/06重新修订